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关于申报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通知
沪经信企〔2018〕510号
各区(科)经委、商务委、财政局、科委,相关开发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我市申报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建〔2018〕408号文件精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等三部门计划从2018年到2020年支持200个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重点支持引导开发区发展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四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结合方式,分三年对入围的每个开发区给予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奖补资金支持。
二、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申报和实施主体为《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明确的国家级、省级各类开发区(包括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根据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开发区按聚焦发展一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进行申报,每个开发区的申报材料要对照财建〔2018〕408号文件所附《实施方案》要求提供。
三、请各开发区于2018年8月20日前,经所在区相关部门同意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伍份,电子版同时附送)报送市经信委和市科委(其中,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载体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载体申报材料报送市科委),逾期不收。市经信委将联合市财政局、市科委组织专家对开发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4个开发区(2018年上报3家,2019年上报1家)向国家三部门申请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 陈利伟 021-23119365
邮箱:chenlw@sheitc.gov.cn
市科委创新服务处 张绮 021-23119264
邮箱:qzhang@stcsm.gov.cn
市财政局企业处 夏佳佳 021-54679568*13032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